香港特區(qū)政府文化體育及旅游局局長羅淑佩2日表示,剛剛實施的全國《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方便香港運動員獲授等級稱號,促進香港運動員在內地發(fā)展,有助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fā)展大局。
羅淑佩是在立法會會議上答復議員關于國家體育總局最新實施的《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提問時作上述表示的。她說,為推動香港融入國家發(fā)展大局,國家體育總局在2021年公布了《體育總局辦公廳關于向港澳特區(qū)和臺灣地區(qū)運動員授予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接納香港運動員申請等級稱號。后來,國家體育總局與特區(qū)政府文體旅局及體育界溝通及了解情況后修訂出臺《管理辦法》,以簡化申請手續(xù)。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
她說,修訂后的《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指明香港運動員可以根據全國比賽和省級比賽的成績直接獲授等級稱號,無需通過書面申請。授予單位(例如相關項目中心或項目協會)可直接根據比賽成績公示擬向運動員授予的等級稱號,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如無異議,運動員可獲授予相關等級稱號。
她還說,經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也指出,在香港各個體育單項協會注冊的運動員,須在參賽前征得相關協會同意,才能在賽后根據成績,在公示期后獲授予相關等級稱號。至于并非香港體育協會注冊的香港運動員,他們獲授等級稱號前不需要征得相關協會同意。
羅淑佩說,特區(qū)政府鼓勵及支持香港運動員和體育總會增強與內地不同省(區(qū)、市)、不同運動項目的運動員及組織的交流和協作,文體旅局會繼續(xù)就相關安排與國家體育總局保持溝通。
(記者 王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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